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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六點半左右,突然很想走路,
穿鞋的時候想著走去哪,丟垃圾的時候繼續想目的地,
走到那條有大吳郭魚的排水溝,走進7-11雷射影印,往地下室書局走進去又走出來,
衝過錯綜複雜的十字路口,經過火腿起士土司很好吃的麵包店,
左轉彎進國小旁的人行道,繞過一個小朋友的奔跑,
然後我就忘了。
接著我只記得我一直走路,想轉彎就轉彎,想直走就直走,
可是我再也沒有注意一閃而逝的風景,身體憑著以往走過的路的記憶直線前進,
然而我什麼都沒有想,腦袋是一個空白片段接續著下一個空白片段,
像曝光過度的底片,明明應該印著什麼東西的,
卻什麼也洗不出來。
沒有目的地、沒有指標、沒有意義。
有點熱、有點渴,
心卻很放鬆,享受在無意義重複性的感覺中,
我走的很慢,我注意著自己的步伐,我注意自己跨步走路的雙腿,
肩膀有點酸,我想我流汗了。
接著我想到一部電影,阿甘有天也是突然想跑步就去跑了,
後來一堆人追隨他,以為他有崇高的理念,結果他跑到一半不想跑就回家了。
因為想而去做一件事,我喜歡這種感覺,大概是這樣吧,
就算只是走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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